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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11061359
(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15日專電)一名印度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,理由是妻子長期拒絕行房形同精神虐待。一審法院判決男子敗訴,男子上訴後,德里高等法院近日裁定,准予離婚。 「今日郵報」(Mail Today)報導,一名印度男子先前向法院訴請離婚,理由是妻子儘管沒有任何身體殘疾,仍長達4年半拒絕行房,遭一審法院於今年3月駁回男子的離婚申請。 男子再度上訴,認為妻子長期拒絕行房行為,已構成1955年訂定的「印度教婚姻法」(Hindu MarriageAct)精神虐待的離婚條件。 德里法院在審視男子訴請離婚理由和一審判決後,認為妻子在一審時沒有具體否認丈夫指控,認定丈夫指控屬實,構成精神虐待,近日准許男子離婚申請。 報導說,這名被丈夫指控長期拒絕行房的妻子,曾在一審法院出庭後,就不再出庭,以書面答辯狀進行。當時,妻子已在答辯狀否認丈夫的指控,並對丈夫的離婚訴請提出異議。1051015
印度德里高院:長期拒行房為精神虐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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